“寻找中国的葡萄酒消费者评委(Chinese Consumer Judge Panel of Wine)”——百尝:葡萄酒评分的新准则

发表于:2010/9/13 0:57:09

来自:百甞

 



回复于:2010/9/13 0:59:55

来自:百甞

虽然在此发帖无分(泪流中。。。)但为了支持帮主大业还是转过来。

回复于:2010/9/13 1:01:02

来自:百甞


——香港国际美酒展(4-6/11/2009)


回复于:2010/9/13 1:02:05

来自:百甞

6-11-2009,为了参加这个介绍会特意又跑过去香港会展中心,碰到查公子(也就是美食记的八袋弟子),只是不知道他是对这个评分准则有兴趣,还是对丹麦美女有兴趣了,呵呵。

 

不知道文件的文字大家能否看清楚,对这种品分准则有何意见呢,欢迎参与讨论。

回复于:2010/9/13 1:02:41

来自:百甞



回复于:2010/9/13 1:03:16

来自:百甞



——站立者:Francois Mauss

回复于:2010/9/13 1:03:52

来自:百甞


——丹麦美女MS Marie AHM

回复于:2010/9/13 1:04:34

来自:百甞

葡萄酒评分的新准则——

由Francois Mauss于1996年创立,为评酒提供另一个公平的方法。

这方法很简单:

从全球各地邀请至少15名背景各异的顶级品酒师到场,在严格监控的情况下以蒙瓶试酒方式,让他们品尝最多34种葡萄酒,然后让他们逐一报告,再于网上公布统计数字。

当中有些葡萄酒是买回来的,有些是交换得来的,而世界知名的葡萄酒将与不知名的葡萄酒混在一起。

这方法背后的主要理念是在场至少有十五位专业品酒师,他们不可能同时对同一种葡萄酒得出同一错误判断,这样评酒较为公平客观。

回复于:2010/9/13 1:04:58

来自:百甞

我当天听丹麦美女MS Marie AHM讲解的摘要如下:
评酒最重要的是客观的标准,找一群品酒人,在欧洲他们的一般做法是找来自至少6个国家、15个人专业品酒人,每一次34种酒,每天上下午两次,一天68种酒是极限,要不就太多了。
品酒的时候是随意的次序,也就说这15位品酒人每次34种酒,品尝顺序不是统一的,根据座位而不同。
走入品酒室、走出品酒室都要统一安排。品尝时不能相互讨论,需时两小时,之后大家再一起参与讨论,讨论某一款酒的好处和缺陷,以100分计分法,但是不一定非要给分,每个人只要排出自己认为的最好的1、2、3名就可以了。
为了公平,酒是买来的,或者交换得来的,这个品酒组织是非牟利性质,品酒人也都是不受薪的,得到一些私人赞助,也接受生产商送来的酒,不一定都是好酒,但是品酒一定是盲品。
品酒会之前会先由专业的侍酒师试酒,再换瓶,专业的倒酒,环境、温度都把握好,技术性的问题都安排好,最专业。
一次先品10种,阶段性的品尝。
尊重美酒,酒的素质和评分都重要,但是素质是最重要的。
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希望在素质上有所要求。
品酒的过程:12位品味来品酒,去找出高素质的酒,12位一起做比较公平。
现在的市场好像依赖一个人或几个人的评分,我们希望更公平,每一瓶酒都应该得到供品对待。
希望酒是用来被享用、被用来喝的,酒商也希望他们的酒是用来欣赏。
评酒的道德:
一套共用的语言,在同一个平面品酒,现在的问题是传媒、网络上有着过多的有关品酒的资讯,对我们品酒人来说未来要更加小心的去评酒。
在亚洲从事酒评工作的人可能一点经验也没有,我们希望把这套最新的、最接近公平的评酒方式推广到亚洲来,但是增长不应过快,要保持水准,现在教人喝酒、品酒的课程很多,道德是基准,保持素质也很重要。
我希望、我敦促在亚洲市场一定要保持素质。
——百尝6/11/2009

回复于:2010/9/13 1:06:32

来自:百甞

2009/12/9 21:21:00 |  kehliu   

扩大样本数N,更加接近真实的结果。

做到统一的条件平台下进行品评,就是减少标准差。

这个新准则的理念应该是如此吧,一个外行人顶一下吧。

 

——kehliu

回复于:2010/9/13 1:07:02

来自:百甞

我觉得评分主要是两个方面,一个指标性,可以按照一些规律规范的标准,制作工具卡之类直接对照评判打分,并作为主体;另一个就是个人感官方面的评判,作为补充。虽然后者会因人而异,存在个性差异,但往往才是个人经验修为的积累。虽然只是“补充”,但这一小小评判,完全就是四两拨千斤之修为了。

由此,还得学习,学习,在学习。学到腻味死,然后置死地而后生……哈哈哈

 

----foundu

回复于:2010/9/13 1:29:42

来自:杯酒人生

多些百尝兄的介绍,大家可以参考一下。

第二张照片中应该是Michel Bettane。

回复于:2010/9/14 14:21:05

来自:馋嘴萨缪

关键是要在一起搞啊!要么组织一下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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